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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国标代码14035),英文名为Chutian College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邮政编码:430205。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校,是华中农业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类型有普通本科、艺术类本科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四)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