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高校代码:10291(国标代码) 1110(省内代码)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模范马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
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跨工、理、管、经、文、法、哲、医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是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02年建立的三江师范学堂,已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铸就工大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优良校风,学校正阔步迈向一流的创新型工业大学。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规则
第五条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六条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为5年),学业合格者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七条 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第九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