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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苏省)

南京师范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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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师范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苏省)

  南京师范大学(下文简称为“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114年的办学历史。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江谦、柳诒徵、郭秉文、李叔同、张士一、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孟宪承、杨贤江、徐悲鸿、高觉敷、罗家伦、潘玉良、张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陈邦杰、陈洪、吴作人、李旭旦、孙望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教书育人。

  学校设有二级学院26个、独立学院2个。共有在职教职工3235人,专任教师189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74人,副高级职称691人。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创新团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大批优质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41个专业类,99个专业,形成了专业门类比例协调,基础与应用并重的格局,各专业均拥有强大的学科支撑,一级硕士、博士授权点覆盖率高达85%。学校目前拥有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8个,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项目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7个,江苏省重点专业(类)15个。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学校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9个。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二级学科授权点1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9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3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依托重点优势学科,学校建成一批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和社会服务平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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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京师范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苏省)相关的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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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师范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南京师范大学(下文简称为“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114年的办学历史。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江谦、柳诒徵、郭秉文、李叔同、张士一、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孟宪承、杨贤江、徐悲鸿、高觉敷、罗家伦、潘玉良、张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陈邦杰、陈洪、吴作人、李旭旦、孙望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教书育人。

  学校设有二级学院26个、独立学院2个。共有在职教职工3235人,专任教师189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74人,副高级职称691人。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创新团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大批优质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41个专业类,99个专业,形成了专业门类比例协调,基础与应用并重的格局,各专业均拥有强大的学科支撑,一级硕士、博士授权点覆盖率高达85%。学校目前拥有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8个,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项目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7个,江苏省重点专业(类)15个。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学校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9个。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二级学科授权点1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9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3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依托重点优势学科,学校建成一批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和社会服务平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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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京师范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苏省)相关的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8本科生招生章程汇总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

2016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序言

南京师范大学(下文简称为“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114年的办学历史。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江谦、柳诒徵、郭秉文、李叔同、张士一、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孟宪承、杨贤江、徐悲鸿、高觉敷、罗家伦、潘玉良、张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陈邦杰、陈洪、吴作人、李旭旦、孙望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教书育人。

学校设有二级学院26个、独立学院2个。共有在职教职工3235人,专任教师189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74人,副高级职称691人。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创新团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大批优质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41个专业类,99个专业,形成了专业门类比例协调,基础与应用并重的格局,各专业均拥有强大的学科支撑,一级硕士、博士授权点覆盖率高达85%。学校目前拥有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8个,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项目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7个,江苏省重点专业(类)15个。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学校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9个。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二级学科授权点1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9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3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依托重点优势学科,学校建成一批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和社会服务平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

南京师范大学2018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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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师范大学2018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序 言

  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116年的办学历史。

  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郭秉文、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罗家伦、徐悲鸿、张大千、傅抱石、高觉敷、唐圭璋、陈洪、李旭旦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3164人,拥有中科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人才、“****”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众多知名专家学者,大批优质师资在此潜心耕耘,教书育人。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7个二级学院。现有5个ESI全球前1%学科、9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6个学科入选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A类学科数位列全国地方高校第1位、全国高校第34位。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另有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59个本科招生专业(含专业类)和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办学质量为主攻方向,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内在动力,以内涵式发展为主要路径,继续坚持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学科科研、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国际化办学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 组...

南京师范大学2018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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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师范大学2018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序 言

  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116年的办学历史。

  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郭秉文、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罗家伦、徐悲鸿、张大千、傅抱石、高觉敷、唐圭璋、陈洪、李旭旦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3164人,拥有中科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人才、“****”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众多知名专家学者,大批优质师资在此潜心耕耘,教书育人。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7个二级学院。现有5个ESI全球前1%学科、9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6个学科入选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A类学科数位列全国地方高校第1位、全国高校第34位。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另有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59个本科招生专业(含专业类)和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办学质量为主攻方向,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内在动力,以内涵式发展为主要路径,继续坚持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学科科研、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国际化办学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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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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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经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章程。

1、学校全称、校址: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江苏省泰州市东风南路518号(邮编225300)

2、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3、办学类型: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4、招生省份及计划: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6、录取规则:

(1)英语类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江苏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我院招生网公布的江苏省录取规则。

(4)山东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摄影、美术学(书法篆刻)、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以及江苏的舞蹈编导、摄影、美术学(书法篆刻)、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合格;江苏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并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合格证。除此之外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时注意我院有无投放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5)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美术学(书法篆刻)及美术类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省份分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对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体育教育及音乐类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对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对符合专业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普通类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级差”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其中投档考生排序时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对考生排序,详见我院招生网公布的2016年江苏省录取规则。

(8)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

2016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根据我院教学的统一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只以英语语种安排。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B,另一门达到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的加2分,有A的加1分,即组合为A+ A+的加4分,A+A的加3分,AA(A+B+ 、A+B或A+C)的加2分,AB+(AB或AC)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对于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投档分的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要求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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