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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京师范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择优选拔具有外语类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切实做好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外国语中学保送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收中学保送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外语类保送生,只招收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由中学统一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中学名单以教育部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学校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及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计划数为准)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月7日
(二)报名方式: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详见后续说明)于2018年1月7日(以邮戳为准,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前寄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师大本科招生办,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3720759)。
有条件的中学请将推荐申请南京师范大学的所有学生材料收齐,由中学统一寄至我办。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申请材料包括:
1.《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填报志愿后直接下载打印,相关栏须由中学填写意见、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所申请的保送专业名称请在“翻译[英法双外语五年制本科](设在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西英、俄英、法英、日英、朝英、英德、英西双外语五年制本科](设在外国语学院)、英语[师范] [四年制本科](设在教师教育学院)、英语[四年制本科](设在金陵女子学院)”等四个专业中根据考生本人选择依次填报,如2018年的招生专业有所变化,则需按变化后的专业确定;
2.个人简介(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500字);
3.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4.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有关材料;
5.由所在中学出具的、保送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的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四、资格初审
申请材料邮寄报送截止后,学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陆续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2日24:00之前登录教育部“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