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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江苏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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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江苏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和联合学院文件精神,2018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全面展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二个阶段。申请人必须按照联院(苏联院教[2018]2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申报程序。

  1.现场报名:3月19日-4月1日,人事处登记报名。

  2.网上报名:4月2日—4月12日,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3.材料初审:4月13日—4月17日,申请人提交材料袋到各系(部)初审,填写《申请人思想鉴定表》及教学任务书。

  (1)《申请人思想鉴定表》,申请人填写前五行至“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其他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并加盖支部公章。

  (2)教学任务书须满两个学期,即2017-2018整个学年,由申请人个人填写,审核人审核无误后加盖部门公章。同时,申请人将加盖部门公章的教学任务书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盖章。

  4.现场确认4月26日-4月27日,审核各种申报纸质材料,在学校人事处进行。人事处将申报人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联合学院。

  二、体检

  1.时间及地点

  4月10日早8:00南京孝陵卫“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口集中(自行前往),由校医段医生带队。

  2.具体要求

  (1)4月10日早空腹,前一天晚餐宜清谈,禁高脂、高糖、饮酒。

  (2)尽量不穿连衣裙、佩带金属饰物。

  (3)服从带队医生及工作人员安排,体现良好素质。

  (4)对于目前准备怀孕的教师,建议过了哺乳期后再来认定。

  3.本人带上身份证、一寸照片和体检表,并缴纳体检费。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时间及地点: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将继续委托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申请资格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测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4月18日,测试地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测试时间地点如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2.缴纳测试费用:具体费用及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3.具体要求:

  (1) 申报人进行说课/试讲测试。

  (2)说课/试讲内容为申报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课程)一节课的内容。

  (3)申报人自带教材、教案...

与南京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7年南京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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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苏教办人[2017]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聘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申请汉语言文学类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已取得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工作流程

  1、网上申请

  9月15日至9月26日,申请人在报名期内的7:00-24:00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网报流程、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或www.jste.net.cn)在“教师资格”专题的“资料下载”栏目中查询下载。

  2、体检

  请申请人携带下载打印好的体检表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今年体检医院定为中大医院,费用自理(请尽早体检,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体检表)。

  3、教育教学基础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成测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请各单位尽早安排,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表,并于9月25日前将附件2《教学能力测试安排表》报送人才资源部。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要求详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注意:若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则不能成功申报。

  2.根据系统提示,阅读申请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后,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可选择思想政治类;确认点选择“南京工业大学”。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注意:所填身份信息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登录信息中所设置的密码用于后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信息查看、修改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

与南京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南京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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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根据《江苏南京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知悉,南京2017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网上报名时间为:上半年4月5日至4月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29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报名,如时间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见南京教育信息网“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栏目(网址:http://jszg.nje.cn)。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我市的工作安排,南京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84455501,83639920;鼓楼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83230035;玄武区教育局负责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84550138;秦淮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52650617。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一)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四)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含已毕业但未及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与南京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江苏南京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南京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南京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江苏南京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苏南京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17年,南京市将于上下半年共两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网上报名时间为:上半年4月5日至4月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29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如时间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见南京教育信息网“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栏目(网址:http://jszg.nje.cn)。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我市的工作安排,南京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84455501,83639920;鼓楼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83230035;玄武区教育局负责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84550138;秦淮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52650617。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一)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四)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含已毕业但未及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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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京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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