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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秋季滁州南谯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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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秋季滁州南谯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公布,南谯区系统开发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21日,设置网报时间段为9月25日至9月30日(节假日系统关闭)。

2018秋季滁州南谯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8年秋季滁州市南谯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南谯区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其中,户籍在南谯区是指申请人提供南谯区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在南谯区是指申请人在南谯区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南谯区人事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关系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代理均不在南谯区辖区内的申请人应回本人户籍所在地申报。

  2. 认定对象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二、相关要求:

  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滁州市南谯区的中国公民;

  2. 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 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 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按照要求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 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系统开放时间

  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南谯区系统开发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21日,设置网报时间段为9月25日至9月30日(节假日系统关闭)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南谯区政务服务中心(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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