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发挥党员作用心得体会(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共产党员加强党性和修养的根本任务与根本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实现决定描绘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需要每个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并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作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首先,在思想上要端正对人民的态度,取信于民。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吗?要群众拿出他们的全力放到战线上去吗?那未,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党员处在人民群众与党组织之间,起着桥梁、纽带作用。党员的态度,在一定意义上,就代表了党组织的态度,党员要取信于民,在思想上就必须摆正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要明确党员个人利益包含在人民利益之中,是人民利益的一部分,离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党员个人利益就不可能实现。如果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党员的个人利益最终也要受到损害。要摆正对人民负责与对党组织负责的关系,因为对人民负责与对党组织负责在意义上是完全一致的。要克服借口对人民负责,无视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坚决反对那种把对党组织负责曲解为去迎合个别上级领导的欢心,以对党组织负责为籍口而损害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而挫伤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在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着眼群众。
其次,在行动上要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实事,造福于民。党员不论职位高低,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在做为人民服务的工作,都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都要在自己本职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切实走群众路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不闻不问、闭目塞听、刚愎自用、一意孤行,那么,制定的政策制度就难以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实现民利,作出的判断决策也难以做到民主、科学、有效,结果往往是瞎指挥、胡折腾,劳民伤财。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耐住性子、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百姓家中去动真情、探实情、寻实策,使决策群众化、科学化,切实把党的决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普通党员要随时随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