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延期的司法考试的主观题部分考试目前已经确定启动,将在三月份正式开始考试,目前考生们也要开始进行考试内容的复习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司法考试主观题部分考试备考注意事项及知识点分析,快来看看吧!
备考注意事项:
第一,背口诀不等于写口诀。
口诀要背,但在考场上不可以写“我饮酒,点孤灯。满赦解,收死终。”否则,就真的“几人废那个几人疯”了。
第二,不考取保候审新规定不等于不会考取保候审制度。
昨天两院两部颁布的关于取保候审的新规定,由于没有进入今年考试大纲,其中条文今年不会考到,但有可能进入明年考试大纲。
不过,这不意味着取保候审制度今年不会考查,不能说取保候审不用看了。
知识点分析:
1.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1)基本模式:不动产物权变动=有权处分+法律行为(买卖,抵押等)有效+办理登记。
(2)不动产多重买卖:先登记>先交付>先付钱>合同成立在先。
(3)登记类型:①原始登记。②更正登记。经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对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证明确有错误的事项予以更正。③异议登记。登记名义人不同意且未办理更正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的异议计入登记簿。④预告登记。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买卖、抵押的,为了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物权的顺位,而进行的提前登记。
2.动产的物权变动。
(1)基本模式:动产物权变动=有权处分+法律行为(买卖等)有效+完成交付(动产物权的转让和设立,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例外情形是,动产抵押权设立=处分权+法律行为有效(无需交付)。
(2)普通动产多重买卖:先行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合同成立在先。
(3)特殊动产:交付生效+登记对抗。比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特殊动产一物多卖的顺序:先行受领交付>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合同成立在先。
(4)交付方式。现实交付、交易交付、指示交付,均为有效交付。
3.善意取得制度。
(1)基本规则:善意取得=无权处分+第三人主观善意+合理价款+已经完成交付或者已经完成登记(民法典第311条)。
(2)法律效果:①原所有权消灭,原所有权人不得向新所有权人主张返还原物。②原所有权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以资救济。③善意取得动产之后,动产之上的其他原有权利消灭(抵押等)。
(3)特殊的善意取得。①委托持股协议中,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系有权处分,参照善意取得制度,认定股权受让人是否可以取得股权。②借名买房协议中,名义房主出卖房屋,系具有权力外观的有权处分,参照善意取得制度,认定房屋买受人是否可以取得房产所有权。
4.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