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栏目,提供与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试题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

  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

  D.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行为无效、撤销权、代位权和违约责任问题本题中,甲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丙,且丙明知,符合撤销权的条件,但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过期撤销权消灭本题中,乙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主张撤销权,故撤销权消灭,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不符合代位权的条件,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侵害权利人的绝对权而应当承担的责任,本题中,丙、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故不存在违约责任承担本题中,甲和丙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情况,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为行为无效之理由,而主张行为无效不存在期限问题,故乙向法院主张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2.甲(出卖人)与乙(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200万元,乙支付定金50万元。后甲只如期供应给乙一半数量的货物,剩余部分无力供应。乙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甲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项?( )

  A.本案中,所交定金50万元可充抵50万元货款

  B.本案中,所交定金50万元可充抵100万元货款

  C.本案中,所交定金50万元可充抵90万元货款

  D.本案中,所交定金50万元可充抵70万元货款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定金的适用问题依照《担保法》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20%,超过部分按预付款处理在当事人部分不履行的情况下,定金按比例适用本题中,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定金数额最多为40万元,多余的10万元为预付款,现甲履行了合同的一半,定金按50%适用,即20万元为定金,另外20万元发生预付款的效力,定金发生双倍返还的效力,预付款则不发生该效力,故已支付的定金50万元可充抵70万元的货款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3.杨某与柳某之间订有买卖合同,约定杨某以30万元的对价购买柳某的一批货物且郑某为杨某的保证人,杨某同时提供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担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杨某与柳某协议,柳某将债权转让给赵某,杨某的债务仍由自己承担,除非郑某对此作出同意的书面表示,否则因...

与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相关的司法考试三卷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民法试题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及参考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1992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3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1994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1993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1994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其的申请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国际优先权问题国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享有优先权依照我国《专利法》第29条的规定,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对于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依照《专利法》第30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在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对,提交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该书面声明应当写碉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申请人在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的中请日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的,视为未提出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后,可以撤回优先权申请人要求多项优先权的,可以撤回全部优先权要求,也可以撤回其中一项或者几项优先权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缴纳或者未缴足优先权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撤回优先权的,已缴纳的优先权要求费不予退还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2.某公司研制出一种饲料发酵的新方法,欲申请专利。按照《专利法》,该项技术成果可以申请:( )

  A.产品发明专利

  B.方法发明专利

  C.实用新型专利

  D.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发明权的客体问题专利法上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方案,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本题涉及的是方法发明问题,故正确选项为B

  3.王某通过邮局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其申请书邮戳上记载的寄出日期为5月1日,其说明书邮戳上记载的为5月4日,其摘要邮戳上记载的日期为5月6日,其权利要求书邮戳上记载不清,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收件日期为5月8日。王某的专利申请日应如何确定?( )

  A.5月1日

  B.5月4日

与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相关的司法考试三卷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真题速练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及答案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真题速练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整理提供关于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真题速练试题及答案,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希望对考生们的冲刺复习阶段能有所帮助。

  1.甲大型商场与乙航空公司订立合同:由乙航空公司将500辆汽车一次运到甲商场所在地。由于乙航空公司的飞机临时有其他任务,无法一次运完,遂和甲商场协商分两次运输,多余的费用由甲商场和乙航空公司分别承担,遭到甲商场的拒绝。后来经过乙航空公司调查,甲商场在汽车运到之后,并没有马上出售,而是先用于展出。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商场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这是合同的约定

  B.甲商场无权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分期履行对其没有利益损害

  C.如果乙航空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则甲商场不能拒绝

  D.即使乙航空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甲商场也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部分履行问题依照《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甲商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不是基于合同约定,而是基于其是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题B选项也是错误的,因为要求债权人承担分期履行的相应费用,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债权人可以拒绝履行本题C选项是正确的,因为航空公司承担了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对甲商场不造成损失,甲商场无权拒绝正如上述分析,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2.甲、乙、丙、丁共有一辆汽车,在营运过程中造成戊的损害。丙对戊的损害进行了全部赔偿。丙赔偿以后,对甲、乙、丁的求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可要求甲、乙、丁中的某一人对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除丙应承担的外予以全部承担

  B.丙对甲、乙、丁只能要求其承担其按照共有份额应当承担的部分

  C.丙对甲、乙、丁必须提起共同诉讼

  D.丙免除对丁的追偿权导致对甲乙追偿权的免除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按份债务的清偿问题丙承担对戊的全部赔偿以后,丙便取得了甲、乙、丁的追偿权,甲、乙、丁应根据各自在共有财产的份额承担赔偿责任甲、乙、丁对丙而言,形成按份债务的清偿在按份债务的清偿中,各个债务人原则上仅就其所负债务承担法律后果在诉讼中,按份债务人可以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债权人免除某一按份债务人的债务,并不导致对其他按份债务人债务的免除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脖200条,总价6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货款。后乙因有加条围脖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在通常货...

与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试题相关的司法考试三卷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