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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解答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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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中的案例分析题与选择题相比,更偏重于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要准确解答案例分析题,遵守以下步骤是比较重要的:

  1.仔细阅读案例内容

  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刑法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或者是法条中极其特殊的规定,即最基本的概念或法律规定,只要把概念和法律规定理解透彻,应试时就会比较有把握。

  2.找准案例所涉及问题的“知识点”

  在案例分析中,以下知识点可能是经常会涉及到的:总论部分,包括:(1)犯罪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2)刑事责任年龄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4)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区分;(5)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认定;(6)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首。各论部分,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它们都是传统的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3.理清答题思路

  在找准案例分析题所涉及的知识点以后,不要急于答题,还应当进一步整理答题思路。此时,需要考虑:(1)将分则理论与刑法总论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切忌分割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答题;(2)注意准确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的案例分析题,此罪与彼罪的关系极其微妙,需要先将案件性质判断准确,才能答题,否则即使长篇大论,也是无用功。

  4.对不同题型采用不同方法,准确答题

  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概念、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地串连、回忆起来。

  对所有案例分析题型的回答,都首先要得出答题人自己的结论:犯罪行为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此罪还是彼罪;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还是不作为犯罪;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等。

  同时,必须注意对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对不同题型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

  (1)对“罪与非罪”类题型,需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要件”这一分析工具,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四大构成要件。

  (2)对“此罪与彼罪”类题型,需要回答不同犯罪区别的最根本标志是什么。

  (3)对某些犯罪的“特殊形态”类题型,例如是否属于共同犯罪、未遂或者中止、是否应当数罪并罚等,需要考虑各种形态的成立条件。

  (4)对“如何处理犯罪人”这类题型,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累犯、自首,有无缓刑、假释等特殊的刑罚适用情形。

  在答题方法上,在解答案例分析题时,应做到语言简练、言之有据(有法律条文上、刑法理论上依据),切忌不着边际、主观臆断,简单堆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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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的正确解题思路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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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的正确解题思路和技巧”,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首先,确定案例内容涉及的知识点。以刑法为例,考查的内容从大方面来说不外乎以下几点:

  (1)总论,包括:犯罪的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犯罪停止形态中彼此的认定与区分;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认定;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首并罚;罪数形态。

  (2)各论,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这些都是基本的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其次,弄清楚题型,抓住重点。仍以刑法为例,案例分析题目的提问方式包括:

  (1)是否构成犯罪。

  (2)构成何罪。

  (3)对犯罪人如何处理。

  (4)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如何处罚。

  对第一种类型的题目,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全面分析。只有完全符合了这四个构成要件,才可以确定行为人构成了犯罪。第二种类型需要考生根据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找到他们之间相区别的根本标准。对于第三种情况,我们一般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累犯、自首,有无缓刑、假释等特殊的刑罚适用情形。应当注意,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问题,我们都必须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所提问题,就处理的合法性、事实根据作出充分的论述,给出具体的方案、结果和法律理论依据。

  最后,全面考虑问题,理清思路。我们不可能希望某一道案例分析题只是考查总则或分则某一个知识点。这种题目考的就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因此,面对任何一个案例分析题,我们应该树立全局观念。即对待一个行为、一个罪名不能仅仅凭借对法条和某个概念的简单记忆来应付。另外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明确地串连组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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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案例答题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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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命题中刑法案例的难度一般比较大,出题点主要集中在总则的:犯罪停止形态、数罪并罚、共同犯罪、单位犯罪、自首立功制度、从轻、减轻、加重量刑情节,以及分则易混淆罪名的区分等。

  刑法是关于犯罪与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对于犯罪构成要件我们应该特别关注,尤其是近年来刑法理论界的前沿理论问题的探讨对案例的分析往往能提供新的套路。总则的内容不多,但是都比较重要,应该好好复习,做到熟记于心、灵活应用。分则部分注意对重点罪名的把握,以及易混淆罪名的区分。

  作答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题时,我们要做到:

  1、在题目分项提问的情况下,大家一定要写清楚题号,按照题目的顺序依次作答,并且要按照问题内容的主次作答。在回答问题时,注意:比如问对张三要判处什么罪,为什么?回答时我们一定要先回答应判处的罪名,然后回答为什么,即使题目没有问为什么,回答时也要写明为什么。回答的内容不要太长,只要说到运用的知识点即可。

  2、在题目仅笼统提问的情况下,例如2005年真题:简析丁某、朱某和张某涉嫌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然后根据有关的刑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确定三人分别应如何定罪处罚。

  这时一定先要把题目中什么人实行了什么行为,造成了什么结果进行梳理。然后按照人物分成1、2、3项进行回答,如果仅有一个人物,那么就按照所实行的行为分项,这样就会比较清楚,便于老师阅卷。

  其次要先按照内容的主次、再是行为的时间顺序,表述人物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有什么具体的量刑情节,这些一定要写明,比如中止犯罪应该减轻处罚、累犯从重、累犯不假释等等。特别需要牢记的是对于共同犯罪,要根据罪犯的作用,分别分析各个刑事责任,不可笼统的作答。

  最后关于卷面,考过的考生都知道简答部分肯定按照答题的格子写,是没有问题的;而案例部分格子比较小,我们不一定按照格子来写, 在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写完一题,隔一行再写下一题。

  司法考试答题细节决定一切,在我们正确回答问题的情况下,在细节上一定要从便于老师阅卷出发,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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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侵犯专利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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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侵犯专利权案,司法考试商事案例中的侵犯专利权安相关法律条文你是否有复习到又是否已经掌握了,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专利权案案情联系起来进行案例分析了。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案情分析]

  [解析]

  本案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国企业作出的首起诉前禁令案,禁令作出后,珠海X公司与美国D公司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纠纷以握手言和告终。

  在诉讼过程中,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权利的行为,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布一种禁止或限制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就是临时禁令。临时禁令具有强制性和暂时性,以禁止或限制行为人某种行为为内容,其效力一般延续至诉讼终结,并被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永久或一定期间的禁令或撤销禁令的裁定所代替,在有证据证明临时禁令实施的条件不具备时也可以在诉讼中裁定撤销禁令。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起诉前请求法院作出的要求被控侵权人不为一定行为的命令,以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知识产权或有侵害可能的行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44条规定:司法当局应有权令一方当事人停止侵权,特别是应有权在进关后立即组织那些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其管辖内的商业渠道。我国专利法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也规定了禁令制度,并称之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禁令属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其权利受到损害时的一项救济措施,它的建立对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案中,D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已进口至中国境内。申请人认为涉诉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因此申请人提出申请,禁止D有限公司向中国境内进口侵权产品,是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44、45条规定一致的。但需说明的是,由于专利的地域性,法院不能裁定禁止国外企业生产、销售其产品,只能限制其向中国境内进口在中国拥有专利权的产品。

  [案情结果]

  [裁判]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X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已提交了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年费交纳凭证及被申请人实施侵犯其专利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以及专利技术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同时也向法院提供了申请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01145044.4发明专利权行为的担保,故其申请符合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遂裁定:一、被申请人D有限公司在收到本裁定后立即停止侵犯申请人X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01145044.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侵犯专利号为01145044.4的“可变取样频率的过取样数字类比转换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二、被申请人东莞市S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本裁定后立即停止侵犯申请人X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01145044.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进口、使用、销售侵犯专利号为01145044.4的“可变取样频率的过取样数字类比转换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三、被申请人黄某在收到本裁定后立即停止侵犯申请人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01145044.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侵犯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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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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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司法考试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条文你是否全都掌握了,那么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相关知识点你是否了解,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案情联系起来进行案例分析了。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案情介绍]

  某地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判决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利滚利”不受法律保护。

  [案情分析]

  原告张女士诉称,2009年,自己的老朋友李女士因开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向其借款20万元,当时李女士承诺在6个月内还清,利息为年息15%。但事实上,因各种原因李女士至今还差9万元没有还清,自己多次催要也未拿到钱,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借款9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共计12万余元。庭审中,李女士认可确实向张女士借过钱,目前也确实还差9万元没还,但9万元是包括到打借条那天的利息在内的,所以现在计算利息应把之前利息去掉。

  [案情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21日,李女士向张女士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2009年9月21日前归还,年息为15%。2013年5月8日,李女士向张女士出具借据一张,载明:原借张女士款项经履次归还,尚余本利合计9万元未还;经协商于2013年12月31日前还清。庭审中,双方均确认借据中载明的9万元中,本金数额为5.6万元。温州律师李律师了解到,法院判决李女士支付张女士欠款9万元,并支付上述欠款中5.6万元的本金自2014年1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息15%计算的利息。

  本案中,张女士之所以要求李女士偿还借款9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共计12万余元,是因为其利息计算方法是“利滚利”,而由于“利滚利”不受法律保护,其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相关法规]

  《合同法》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数额计算。也即民间借贷约定不能违法,否则无效,“利滚利”就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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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在考生眼中是较为头疼的考试题型之一,因为短时间的努力复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得分底问题。由此看来把握案例分析题做题方法,需要有好的方法,首要任务是学好法律知识,有着牢固的基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答题思路,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从应试规律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首先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是较容易判断的事情。从历年考试的案例分析题来看,无非是以下几个部门法的内容: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专利法、继承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仲裁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律师法第十几部法律、法规,而交叉考查若干个部门法的案例分析题尚不多见,即使有,也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兼及其他部门法的个别知识点。

  2.其次确定考查的是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确定了部门法之后,思考的范围就大大地缩小了。尔后可根据问题的设置来确定所考查的具体制度为何,如在民诉法试题中,考查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往往是家常便饭。从历届试题情况看,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查部门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即最基本的概念、法律制度等,只要掌握了一个部门法中最基本的规定,你就会充满信心。

  3.详细分析案情,并不急于书面作答。一般而言,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正面地提供解答线索,要私反面地提供干扰正确作答的信息,因而不要忽略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一定要对之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敏感。如果你的答案并未考虑一个重要的信息,那么就需要回过头来好好检讨一下了。

  4.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去按“因题找法”的思路作答。案例分析题命题的思路一般是从法条到案例,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尔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据此,考生在作答时一定要养成“因题找法”的思维习惯,即确定了欲考查的内容,尔后迅速在脑海中寻找所欲适用的法条。

  5.找到法条后,决定书面答案,并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上下对照,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

  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合同法、继承法和程序法试题,有必要在草稿纸上列出各种当事人的关系,确定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并对照案情陈述检查一下有无遗漏的信息,以此协助作答,交果会更好。

  总之,若考生明了了案例分析命题的“因法设题”规律后,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因题找法”的解答思路,定会变难为易。假以时日,也许我们可以手到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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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1.对题目主旨把握不准

  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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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在考生眼中是较为头疼的考试题型之一,因为短时间的努力复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得分底问题。由此看来把握论述题做题方法,需要有好的方法,首要任务是学好法律知识,有着牢固的基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技巧,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论述题,大家也许并不陌生,难的是法学论述题除遵守论述题的一般规则之外,还必须运用法学思维、法学原理、法律规则和法律逻辑,来确立论点、组织论据和展开论证或批驳。从解题技巧来说,考生应当掌握以下几点:

  第一式--看清题型

  论述题的题型不同,解答方式也就不同,考生一定要看清试题类型,选择相应解答方式。根据命题要求不同,论述题可以划分为叙述式、说明式、评论式、分析式和批驳式五种:

  ①叙述式论述题,一般要求考生把一事实或法律原理详细、准确地表述出来。

  ②说明式论述题,则要求考生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学语言,对某一事件或法学原理进行解释。

  ③评论式论述题,就是要求考生运用所掌握的法学知识或理论对事件或人作出法学或法律价值评判;

  ④分析式论述题,则是要求考生对某一现象进行法理与法律分解,并找出这些独立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

  ⑤批驳式论述题,要求应试者用自己的法学观点对试题所展示的观点或立论进行反驳。

  明确论述题的类型,选择作答方式,是破解论述题的头道工序,第一道工序如果出现偏差,后续工序则会陷入被动。

  第二式--抓住中心

  司考论述题通常足先给出一个相应的案例或论述,然后提出需要考生论述的问题。故考生应该抓住试题的中心问题,按照“是什么”、“是与非”“为什么”和“怎么办”的思路展开阐述。

  考生在解题之前一定要仔细推敲题意,对于试题的测试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并使全文的论述紧紧围绕着“中心问题”而展开,否则就有可能“跑题”。

  第三式--立论

  中心问题和应答方式确定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根据中心问题确立论点。在确立论点时,考生应考虑到时间的许可度,论点数量不宜过多安排应有主次轻重,尽量将重要的论点前置,不太重要的内容放在后面叙述,以免把时间耗费在意义较小的内容上。

  第四式--选准论据

  选择论据的首要准则或要求是针对性。考生应从说明或证明论点的需要出发,选取证明力、解释力或反驳力较强的论据为论点服务。在有限的考试时间里,考生不可能将所有符合要求的材料都选择进来,必须进行筛选,只能将最有代表性或最有说服力的材料选作论据,而不是毫无选择地进行材料堆砌。

  第五式--全面充分论证

  论述过程要做到充分、全面。中心问题的内涵应该在论点中有完整的体现,并且所有论点都有充分的论据为基础,论点应足对论据的正确概括。要注意说理的全面性,不能以偏概全。在表述上要注意逻辑,内容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和冲突。尤其要注意理论联系案件实际,将法理、法律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运用法学理论来对事实作出解释。

  第六式--首尾呼应

  结束部分应是全文论述的概括和浓缩。考生在这里应用简洁的语言对全文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以使论点更加突出。

  第七式--点点分明

  论述题的常规评分标准或称采分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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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卷四的论述题是是部分考生的软肋,因为与主观题相比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通常得分较低。由此看来把握论述题做题方法,需要有好的方法,首要任务是学好法律知识,有着牢固的基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技巧,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加强每个学科的基础理论学习

  论述题不同于选择题,它不追求知识的确定性,而追求知识的批判性、反思性与开放性。因此,它的主要对象是对基础理论的考察,比如重大的法律基本原则,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基础理论知识能够做到在理解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最重要的是形成自己的心得。可以通过听独角兽网校的课,了解老师们系统、全面的梳理,深入浅出的讲解。

  二、关注理论热点与学者文章

  近些年的论述题虽然不是直接考某位学者的观点或著述,但无疑不是在关注理论热点问题,比如2011年的第七题,就是在关注与回应实践中的“执行难”,而这在学术界一直是讨论热点;又如2012年第七题,实际上对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关注,同样是近几年学术关注的焦点。因此,关注这些相关文章与著述,理解并体会其中的论点与论证思路,对于快速提高论述题的答题水平有非常好的效果。

  三、关注典型案例与社会争议事件

  虽然司法考试论述题不会直接针对当年或更早几年的某一热点事件来命题,但关注一些典型案件与争议事件,却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提高分析能力。对于材料分析题来说,困扰考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知如何从复杂的材料中有效的提炼出有意义的信息,包括涉及到实质争议的事实情节与法律问题,更无从进一步对之进行对策分析。而关注典型案件与社会争议事件则有利于培养考生的“语感”,能够迅速找到题目中有价值的信息,在短时间内作出快速而准确的反应。

  四、在复习后阶段应该动手练笔

  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对于选择题进行了大量的练习,对于论述题则以阅读理论为主。此种方法需要改进。对于论述题的实战演练是老师反复强调的。在复习的后阶段,考生需要拿出专门的时间与精力,来动笔练习,这种练习不仅仅是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进行,更重要的是要在构思之后完整的将文章写出来。

  五、答题技巧

  在考试的时候要注意提纲的写作。答论述题的时候建议考生可以先拟订提纲,这样的好处在于:首先,可以对整个文章的谋篇布局心中有数,而不至于在具体写作的时候结构散乱;其次,可以帮助你更仔细的审题。论述题的审题工作非常重要,因为一个题目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选择不同的理论来解答,在这个过程中,特别需要选择与斟酌,没有详细审题的过程,就有离题万里、言不及意的危险,一个详细的提纲能够帮助考生对于理论根据的选择心中有数;最后,提纲还有助于提高语言的准确使用。提纲的作用是帮助清晰思维,只有思路清晰,考生在答题的时候才能用最精练与准确的语词来表达,而这对于考察考生的文字功底的论述题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论述题的文字首先追求逻辑性与说理性,其次才是追求文采与修辞。法律考试要讲究说理与逻辑,这是由法律活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论述题不需要写成美文,不需要有旁征博引,只需要恰当时候的锦上添花。首先,是要将道理说通、说透,将结论建立在一个坚固的论证基础上,有充分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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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答题技巧,司法考试卷四是司法考试几个试卷中得分最低的,如何才能够答好案例分析题及论诉题为自己的司法考试加分了。案例分析题最难的地方不是分析案发经过而是要知道案件触发了哪些法律条文,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据统计在司法考试的四卷中,第四卷的平均分值是最低的,大家一般都认为只要把前三卷的内容掌握扎实了之后第四卷主观题便迎刃而解。因此在前期的复习过程中,大家往往注重对客观题的复习,在做模拟题时往往也只做其中的前三卷,第四卷往往弃之不看,但是最后结果却事与愿违,大部分考生都是因为第四卷分值较低,从而与成功失之交臂。

  因此大家在复习时同样抓紧对主观题的复习。不管处于什么样的复习阶段,都不应该放松对卷四的准备工作。在卷四中,案例题又占据了其中的一大部分分值。针对案例题我们主要总结一下几点技巧来进行解答。

  首先,万变不离其宗,案例题考察的还是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把握程度。因此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是夺取案例题高分的关键。结合近几年考题我们发现,司法考试案例题的命题点具有一定的侧重,其主要考察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刑法的基本原理和重要易混罪名、民法基本原理和物权法、合同法等内容等等。因此考生在最后冲刺阶段,法律//教育网要加强对这些命题侧重点的复习。

  其次做案例题同样有一些答题的步骤。在我们看到案例题的时候,我们可以先浏览一下他的问题,带着问题去阅读案例 , 阅读案例同时,结合案例的情节来回忆这一案例所涉及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哪些?和另外易混概念有什么区别?等案例读下来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对案例的问题和所涉及的知识点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在答题的时候就可以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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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素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考生的立意高度。这就要求考生答题不能仅仅停留在题面上,而要上升到法的理论、法的价值层面上。

  2.考生的逻辑推理能力。主要体现在量的多少和格式的问题上。这就要求考生答题要严谨,必须能够语言表达流畅。推理能力主要体现在格式上。一般的格式是: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此外,前面要加上标题,后面要加上总结,前后呼应。另外,还要注意两点:第一,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将案例中的情节抄一下;第二,用基本理论套话,一定要有连接点,一定要题目和理论结合起来。

  3.考生运用法言法语的能力,包括运用法律专业术语(如人民调解不能写成人民和解)和法律专业语言(如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

  二、司法文书

  06年没有考司法文书,原因是05年的卷四中存在两个半困惑:

  第一个困惑是,8个题目,题量太多,很多考生都没有时间充分展开,甚至没有答完。

  第二个困惑是,第8题不符合以前的风格,让大家对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和比较,不像以前论述题给大家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半个困惑是,因为司法文书纯粹是一个模式问题,考察的是记忆力,和司法考试考察的目的不相一致。但是由于要求大家在几种文书中进行选择,难度降低,所以困惑减半。建议考生做好一定的准备,复习的越全面,抓住考点的机会就越大。

  三、案例题

  以刑法案例为重点做一下具体分析。

  刑法案例中40%的人定性错误,60%的人定性正确。但是,定性正确了,不一定能得高分,关键是很多考生知道的知识点没有写上去。那么什么时候写多少,就成了一个问题。

  (一)基本的格式

  1. 定罪问题

  包括定什么罪、为什么、不定什么罪,为什么。对于不定什么罪,在什么情况下,要看命题人是否有强烈的愿望要我们区分此罪和彼罪,如04年考试案例题中,乙将手表卖于他人不构成销售赃物罪,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 量刑的问题

  量刑问题包括两点:

  (1)名称:是自首、立功;还是主犯、从犯。

  (2)量刑的方式:是应当还是可以,是从轻、减轻还是从重,还是数罪并罚或者法定刑升格(加重处罚)。

  注意:处罚方式中如果出现数罪并罚的情况,一定要加上这样的表述,此罪和彼罪有数罪并罚。

  (二)基本原则

  1. 按人头答题。如里面牵涉到甲、乙、丙,就要按照甲乙丙、甲乙、甲丙、乙丙、甲、乙、丙的方式分析,这样不会容易漏。当然这种组合不是绝对的,如果乙和丙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就可以不写这种组合。

  2.要注意一下案例所交代的事实都是有事实证明的事实,我们答题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取证和证据链的问题。如04年考试的案例题中,甲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的时候,乘机将丙放在桌子上的手表拿走。司法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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