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国考面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18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fyzxrsgz@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10-65152716。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22日17时前传真至010-65152716或发送扫描件至fyzxrsgz@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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