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合同 篇1
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
(合同编号)
出售方(甲方):大同市泰和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双方应履行的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废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扣除乙方总房款的10%的违约金,其余款退还乙方,其房屋将另行处置。
2.办理房屋贷款的客户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办理者甲方除扣
地址:御河西路西侧联系电话:6029444、6024333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位于大同市御河西路西侧兴旺佳苑第幢层号 房住宅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元人民币,总价元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单价元人民币,总价元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分期付款:首付总房款的%即元;余款元主体封顶时全部交清。
3.按揭贷款:首付总房款的%即元;贷款元。4.其它:
本合同付款方式按以上第项执行。
三.如乙方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房款一次性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其所购房屋另行处置。
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之外,其余款退还乙方,预定房屋另行出售。
3.甲方定于年月交工,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 ⑴.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⑵.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⑶.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⑷.其它。
五.住房面积最终以房管局测绘科测定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六.经房管局产权办核实面积后,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完善建设及产权手续,产权证由乙方自己办理。
七.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甲方应当通知一次,乙方未按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的,则自通知的第二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买售人须使用实名制,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所购楼房只作住宅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楼房的结构和用途。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约定协商解决,或签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编号:
商
签于年
日签于
年日品
房
内
部
认
购
协
议
大同市泰和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月月
商品房认购合同 篇2
甲方: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