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四川巴中公务员体检、复检及递检相关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体检复查、补充检查结果与递补体检暨委托考察第二批考察对象的公告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结果及补充检查与复查暨委托考察首批考察政审对象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点击浏览)的要求,我们于2016年8月12日在指定具有省定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首轮首次部分职位考生复查和因生理期缺项的补检。本次可申请复查7人,实际申请复查6人(1人未提交复查申请视为自行放弃复查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补充检查1人,实际参检1人。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和个人申请,赵悦熹等6名复查对象体检合格,1名补充检查对象体检结论为合格,另有1名需提供病理医学证明的报考对象已提供证明体检结论为合格。实际体检合格人数8名。依据首轮体检及补检、复查结论作出后的出缺情况,我们按《考录公告》和《体检公告》的规定予以递补,将于近期组织递补体检,同时决定委托考察第二批报考对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递补体检对象及体检安排
请列入递补体检的10名报考对象(详见附件1)务于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08: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院集合,空腹前往承检医院体检。并于集中前按男性480元/人次、女性500元/人次准备体检费用,在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
二、第二批考察对象的考察安排
本次体检合格的8名考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考录职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
1.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602室,联系电话:0827-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
2.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407室,联系电话:0827-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3.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0827-8227362,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4.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石牛嘴新区红峰大厦(乘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六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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