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经认真核实,2015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中,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2.595分,其他未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2.595分。
按照上述规定,2015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有778名考生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19日。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成都天府国际金融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7号楼东广场集中(集中地点交通示意图见附件2)。7:3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2、按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3、请进入体检的考生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后,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填写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所规定的要求、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考生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招录机关和体检医院的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6、体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