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大学对于清退300余名研究生做出了那些回应,对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先来了解一下,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带来了“四川大学回应清退300余名研究生,具体说了什么”,仅供参考,祝大家阅读愉快!
四川大学回应清退300余名研究生,具体说了什么
今年清退超300余名研究生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介绍,其实从今年5月起到11月,四川大学已先后有22个学院,发布了《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本次被清退的学生,均属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情况。5月份以来,川大已对300余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且“无法联系”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部分来校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的研究生不在公告名单内。记者在公告名单上看到,这些研究生中,最早入学的是2002年,最晚是在2015年。
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公布退学名单?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表示,2017年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其中明确包括“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依据管理规定,学校从2017年起,就开始实施清退计划,但本着“关爱学生”的原则延期至今。
拓展阅读:研究生退学有什么影响
研究生退学是对导师有影响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对导师的研究生名额的影响,每年研究生导师的培养学员是有限的,你占一个名额就少一个名额;对导师的理想有影响,每一个研究生导师都有一个梦想就是培养一批优秀的国家建设的栋梁,你的退学就让这个梦想更加的遥远。
研究生退学由培养单位发给退学证明。学习满一年及以上、完成培养计划要求且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学习证明。本经批准擅自离校的,作自动退学处理,不发给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退学研究生应当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2周内办结离校手续。学校自批准研究生退学之日起,停止其在校研究生待遇;自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注销其研究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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