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公告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具体的招聘安排及要求见下文公告,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引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审核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留学人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本人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8)报考者为小学教师的,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报考者为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引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