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从本次开始,全省各市州全面推行网上报名报考工作,部分高校继续进行网报试点工作。为保证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守执行。
一、切实抓好报名报考的组织管理工作
本次报名报考工作期间,恰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夕,请各级招考办统筹安排组织,认真做好报名报考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网报问题答疑,解决考生网报的困难,积极有序的推进我省的网报工作。
各级招考办在报名报考工作中应注意认真做好委托部门(单位)、助学单位、校外教学点从事报名报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每一位从事报名报考的工作人员都要掌握有关规定和方法,严防工作疏漏给考生带来损失。
二、报名报考工作
各级招考办在报名报考前须及时更新考试计划,接受停考表。
1、报名工作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省招考委〔2011〕16号、46号、4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次新生的报名注册工作。未批准的招生专业禁止报名注册新生。
参加本次网报试点工作的高校,其新生报名注册仍在原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请有关高校在5月20日前将新生报名注册数据导入网报系统,以便实施网上报考工作。网报结束后,网报单位应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报名报考数据并按原来工作方式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报考数据)。
本次应用型专业的新生报名注册准考证考次编码为124。本次社会考生准考证考次编码仍然为121。
2、报考工作
请各级自考办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的课程考试数据库(电子课表)进行报考或网报指导工作。
应用型专业的考生只能在面向高校开考的专业中选报相应的课程;社会考生只能在网上选报向社会开考专业中的课程。
三、考点设置
考点应最大限度使用标准化考点,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原则,考点原则上不得设置在自学考试助学、办学单位。任何考点不得在上报的考点地址外设置分考点、分考场。因特殊原因需要将考点设置在助学、办学单位或需要变更考点地址的,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设置。
考点编场仍实行社会考生和应用型考生混合编场。
本次考试由于高考、中考及部分学校已放暑假等情况,考点设置难度大,望各开考应用型专业的高校,积极加强与市州及拟设考点的县(市、区)招考办的动态联系,核实相关报名报考数据与考试有关的各项信息;协助解决好在办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考试平稳实施。
应用型专业考点选择
各高校自考办应根据应用型专业考生分布情况,按附件1公布的市州代码选定考点。本次考试考点设置原则上安排在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
因特殊原因,希望考点设置在县(市、区)的高校,请及时与县(市、区)及市州招考办联系,在获得市州招考办的批复同意后,将有关批复书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