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旅游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营销与策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3G通信技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