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家庭团聚类移民是比较受欢迎的移民方式,下设的移民项目你知道有哪些吗?出国留学网的小编今天跟你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给你一点参考和帮助。
家庭团聚移民包括:
配偶团聚移民(partnershippolicy)
新西兰移民局将有可能在申请人满足以下田间的基础上批准其配偶团聚移民申请:
1.申请人及其新西兰配偶(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留权持有者)具备至少12个月的共同生活关系;
2.双方年龄达到18岁或以上(如果其中一放为16或17岁,需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支持证明)
3.新西兰配偶具备担保资格;
4.申请人符合健康及品行要求。如果新西兰配偶曾成功提供过配偶类别的担保,需要在其原配偶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至少5年后,才能再次提供配偶类别的担保;如果新西兰配偶本人是通过被担保在配偶类别政策下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那么需要在其成功获得居留权5年后才能为其配偶提供配偶类别的担保;担保人总共只能在配偶类别下有两次担保及被担保资格,即如担保人已成功担*前配偶,他/她只能再为一位认识提供配偶担保;如担保人曾被在配偶类别下成功担保,他/她也只能再为一位认识提供配偶担保。
父母团聚子女移民(parentpolicy)
此政策适用于已定居在新西兰的成年子女团聚生活在一起的父母亲,政策的关键点在于:子女的担保资格;家庭的重心。
一、如果已定居于新西兰的子女满足以下条件,将符合为父母担保家庭团聚移民的资格:
1.年龄在17岁或以上;
2.在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后的三年,每年至少在新西兰居住184天。同时,担保人需要从法律上保证申请人在获得新西兰居留权2年内的生活保证。
二、在一个家庭中的子女可能包括已成年子女及未成年子女,对于生活重心衡量的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父母只有已成年的子女,那么其合法及永久生活在NZ的子女数目应该多于或等于其合法及永久生活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子女数目,包括其母国(此政策适用于父母仍有成年子*活在母国);或其所有子女都合法并永久地生活在海外,如三个孩子中两个拥有美国绿卡(或已于美国合法生活10年或以上),另一个孩子拥有NZpR并符合担保条件,则父母可以选择来NZ定居,而不一定要去美国。
2.如果父母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其合法及永久生活在NZ的成年子女数目应该多于或等于其在任何一国的成年子女数目,同时他们未成年子女的数目必须等于或少于他们合法永久生活在NZ的成年子女的数目。一个大致的情况分析表格,可能会使大家一目了然。
家庭最后一个成员移民(SiblingandAdultChildpolicy)
此政策适用于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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