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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一)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转移废物出省域的,应向移出的地省级环保部门申请,移出地的省级环保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级环境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移出。
(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1.……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3.……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4.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5.相关单位应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三)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
1.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
2.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
3.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二、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建设产生固定服务的项目以及建设储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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