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0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10-83547061、83547096。
二、资格复审
考生于2月22日15:30-17:00到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方位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1)106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报名网站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如为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两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如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近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4年2月23日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108会议室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联系电话:010-83547061
附件:1. 北京调查总队方位图及乘车路线
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4年1月23日
附件1
北京调查总队方位图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天缘公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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