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国家药监局人事司发布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将于4月11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员面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员面试的通知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地点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地点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4月11日(周二)进行。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15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12:30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ssgbyc@nmpa.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国家药监局××职位面试”,邮件正文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考职位、确认参加面试等内容。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30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至rssgbyc@nmpa.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3年4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rssgbyc@nmpa.gov.cn接受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证件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生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