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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国际私法电子版教材:私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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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司考国际法电子版教材:私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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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所谓国际私法的主体,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国际私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但主要为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只是国际私法的特殊主体。国际私法的主体实际上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

  自然人是国际私法的基本主体。自然人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取决于其所具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来说,一国的自然人只要按照其本国法律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在内国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从事国际民商事活动。各国对本国自然人在内国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一般都不加限制,或只在某些特殊问题上有所限制。

  至于外国自然人在内国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问题,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只有在各国肯定外国人在内国具有一定的民商事法律地位时,外国人才可能在内国成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历史上,曾有外国人在内国毫无法律地位的情形,也曾有外国人在内国处于特权地位的情形,这两种情形都极大地阻碍了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当今世界各国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具有一定的民商事法律地位,享受国民待遇,既强调外国人与内国人在民商事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也强调不同国家的外国人在内国具有平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因此,外国自然人在内国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各国对外国人在内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全一样,一些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并不主张外国人与内国人在民商事法律地位上绝对平等。有时外国人在内国并不能参加某种民商事活动,因而也就不可能作为这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自然人的国籍

  自然人的国籍是区别一个人是内国人还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标志,也是判断某一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否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自然人的国籍在国际私法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有的国家,如法国,甚至把国籍法视为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在国际私法上,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学者们对自然人的属人法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把自然人的属人法理解为自然人的住所地法,有的把自然人的属人法理解为自然人本国法(即国籍国法),因而国籍问题对于确定当事人属人法具有重要意义,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及其解决是国际私法需要加以研究的问题。

  (一)自然人国籍的概念

  所谓国籍( nationality),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一个人依据什么条件取得一国国籍或者依据什么条件丧失一国国籍,都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由各国有关国籍的立法加以规定。例如,我国1980年《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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