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建设于2001年,是一所由教育局和河北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设7大院系,共26个招生专业。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2.学校代码:13594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校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邮编:050700
第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并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生源质量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各招生大类所含具体专业,请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调档比例:按我校在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预留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设置,用于调节可能出现的各省报考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八条 录取工作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当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考生仍不能满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九条 对同等分数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外省考生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遵循各省份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河北省考生当遇到多名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