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合同(篇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xxx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所在单位_____的生活垃圾,委托_____清运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垃圾运量,由甲乙双方按照以前年度合作情况共同商定。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运量有异议,需在结算期前15日内提出,双方重新商订,修改协议。
二、垃圾收费标准一律按北京市统一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三、甲乙双方商定,采用(年)度结算,由乙方按协议书规定数量、单价,填写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送开户银行。如甲方存款余额不足,拖延付款期,由甲方负责。甲方开户银行和帐号如有变动,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应保证对甲方垃圾清运彻底,不出现垃圾残留以及堆积的现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次进行清理,直至清运彻底。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双方商定,每月垃圾运量及收费金额如下:
数量;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八、此协议所指的清运垃圾不包括渣土、焦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垃圾清运不彻底或不及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十、此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