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心得体会 篇1
随着合肥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快速推进,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在加强老城区升级改造的同时,按照现代化、生态型定位规划建设新城区,市容市貌将会发生深刻变化,则要求城市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城市管理是为保证城市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和建设活动有序进行而采取的必要的调控行为,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能,也是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做为一名党员、做为一名基层城管人员,着眼新城滨湖新区日趋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先建设后管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必然存在。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内涵将更加丰富,一个初步的、阶段性的新区,严格依法、执法,提高全民素质是实现推动滨湖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本人在城管系统工作已有五年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爱护和帮助下也领悟到了一些道理和工作经验。下面就个人体会谈谈自己的看法。
城市管理的内容比较之多,大到天文地理,小到鸡毛蒜皮,都有城管的职责和义务。如执法中遇到的那些小摊小贩随意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各类广告乱拉乱挂乱贴乱写,各类违章建筑物的搭建,车辆、工地、渣土运输破坏环境卫生、行人乱吐乱丢弃物,垃圾乱倒乱堆,公共设施被随意破坏、公共绿地和空地被侵占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所管理的重点内容。
当然所谓城管管理难度大,这在全国也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我们所管理最大困难是,抓一阵,好一阵,稍一放松就迅速回潮,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有些甚至成了顽症、成了难题。如:占道经营问题,很多露天集市最初开始形成之时因方便群众生活是很受欢迎的,但当它影响到交通特别是影响到城市形象去进行整顿清理时,市民肯定会对城管工作表示不满;当我们执法人员实行强制执法时,就会成为市民咒骂的焦点,特别是有冲突事件发生时,不管是执法人员被违法人员打,还是城管人员暴力执法。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现象,归结起来,就是我们的工作承担了太多的社会压力,我们所面临的都是那些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弱势群体,两者之间有着基本对立的矛盾。可以说,这个矛盾实质上就是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改革中的弱势群体生存之间的矛盾。我们城管人员要解决的是社会发展权与社会弱势群体生存权的矛盾,显然是力不从心的。由于新区(滨湖)是合肥市的老郊区,这里的老百姓对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淡薄,当执法中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不少旁观者更是出于心态不平或发泄不满,加以干扰,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甚至激化。
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新模式,首先就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做为城管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机会最多,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力,好坏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法律形象。因此,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修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是构建和谐执法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让执法对象心悦诚服,使执法与被执法这对矛盾得以消解,改变过去那种“管理就是处罚”的老观念,改变“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实施人性化管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人性、人权和人文关怀,达到融洽相处的局面。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对初次违规,经教育改正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违法者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也应体恤他们的难处,从轻给予处罚,促其改正。这样才能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