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最后一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即将在一个月后开始正式考试,由于是今年的最后一次考试,想必报考人数也会增多一些,各位考生的竞争压力又加大了,那么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22年10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分析吧!
考点:诚信信息采集的对象
(1)证券业从业人员、期货从业人员和基金从业人员;
(2)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交易者;
(3)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转让证券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4)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账户开立、资金存放、登记结算等业务的机构;
(5)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发行担保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主要投资管理人员,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总代表、首席代表;
(6)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资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基金服务机构、期货合约交割仓库以及期货合约标的物质量检验检疫机构等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7)为证券期货业务提供存管、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存管、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
(8)为证券期货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或者软硬件产品的供应商;
(9)为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提供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他公关服务的服务机构及其人员;
(10)证券期货传播媒介机构、人员;
(11)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
(12)其他有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相关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考点:诚信信息的范围
(1)公民的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件号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2)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单位和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期货市场行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全国性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以下简称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作出的表彰、奖励、评比,以及信用评级机构、诚信评估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诚信评估;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4)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及收购人所作的公开承诺的未履行或者未如期履行、正在履行、已如期履行等情况;
(5)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和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
(6)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实施的纪律处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措施;
(7)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及采取强制措施;
(8)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由于被调查当事人自身原因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9)到期拒不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及监督管理措施,因拒不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调查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