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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8年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依照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大连海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全名为“大连海事大学”,英文名称为“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第三条  大连海事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大连海事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的重点院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大连海事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连海事大学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

第九条  学校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条    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的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海事管理、英语、日语、软件工程(日语强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只招男生的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海事管理。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均控制在一本线招生。

与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连海事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切实实施“阳光工程”,秉承着公平、共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此次招生,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大连海事大学与美国休斯顿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三个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类)。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

与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高考资讯

大连海事大学2019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本科招生章程 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大连海事大学2019本科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大连海事大学2019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

  第十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

大连海事大学2018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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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大连海事大学2018本科招生章程,以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大连海事大学2018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0.5%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

  第十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章程

高考网
2013年03月22日18时 感谢您阅读由高考频道(https://m.liuxue86.com/gaokao/)编辑、收集、整理的《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章程》资讯,高考网资讯来源于腾讯高考!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好地营造学校科技创新氛围,强化学生科技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保送生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所有报名者可以自荐或通过所在中学推荐。

2.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经系统生成并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保送生申请表》。

3.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①经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保送生申请表》;

②获奖证书或发表作品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③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④《个人自荐信》(考生手写)。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①—④的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测试安排及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测试。

2.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月23日-31日。

4.测试时间:2013年2月26日。

5.测试内容:

(1)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150分钟。着重测试思想道德修养、文化修养、情商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海洋文化及相关内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等。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2)专家委员会面试: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情况进行面试。

四、选拔程序

1.经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初选合格者名单。

2.考生可于2013年1月20日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选结果。

五、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及面试情况,确定获得我校2013年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时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六、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保送生录取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

大连海事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考研招生简章 2017考研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大连海事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招生类型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余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三、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交通运输工程(单独考试)、工程管理及项目管理类别(领域)不接收推免生外,其他各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均可招收。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招生主页上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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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大连海事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学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

第十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救助与打捞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

2015年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上报交通运输部和教育部审批。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坚持优化生源结构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为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使用前由录取业务组根据录取情况提出具体使用需求,经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优先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质量较好的地区倾斜,录取结束后向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报告使用结果。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

第十二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救助与打捞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学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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