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天津2014高考加分政策栏目,提供与天津2014高考加分政策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4广东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 广东高考
   广东的加分率仅为0.48%,明年将降至0.43%,同时保送生也将大幅缩水

  羊城晚报讯记者林世宁、实习生罗欣报道: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日前正式公布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今年广东享受加分的考生总数为3521人,加分率仅为0.48%。另据了解,从明年开始,保送生资格也实施新政策,届时,广东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人数也将大幅减少。

  两百考生中一人可加分

  广东今年的加分政策与2012年相同,包括各类竞赛获奖者、优秀学生、少数民族考生、“三侨”相关考生、退役军人考生等在内的七大类考生有加分资格,加分值在10到20分不等。

  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广东省2013年能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总数为3521人,高考报名总数为73万,高考加分率约为0.48%,相当于200名考生中只有1人可享受高考加分,略低于2012年的0.53%,与北京高达18%的受照顾比例相差甚远。

  记者对比广东省去年和今年的加分名单及数据发现,今年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和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人数为2339人(约占加分人数66%),去年该项加分的考生大约为2544人(约占加分人数70%),比例较去年降低4%。一直以来,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都占据高考加分的大部分。对此,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少数民族聚居地多处于偏远山区,教育落后,给予加分优惠,是为了让他们有跟多的机会享受高等教育。

  加分要求广东比北京高

  记者对比2013年广东和北京的加分细则发现,两地细则都涵盖了少数民族考生、竞赛获奖者、优秀学生、退役军人考生、立功军警子女等几大类,但广东省比北京市对考生的资格要求更为严格。与北京市(省级)三好学生、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都可享受加分的规则相比,广东省规定只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才能享受20分的加分,全省只有76人,约占加分总人数的2%,而北京享受这一加分的总共有3021人,占31.5%。

  明年采用新的加分政策

  2010年教育部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大调整,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使用调整后的新办法,以此推算,2014年高考将采用新的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将从目前的23个锐减至6个,加分分值也由原来的10分到20分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这意味着,今年将是高考加分“最后的盛宴”。

  记者对照2013年高考招生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按照“瘦身版”加分政策,广东明年高考加分率将降至0.43%。

  保送生明年不到三百人

  当大部分高中学生奋战高考考场的时候,少数部分的保送生不需要参加高考、或无压力高考,对于这种两极的现象,社会各界对此争议颇大。支持者认为,有资格被保送的学生一定是具有某些方面的特长或者综合素质高,这些学生获得保送的资格也无可厚非,这是国家重视人才的一种举措。更多的是反对的意见,有网友认为,“保送生资格审查不透明,为了争取到优质学校的录取资格,可能存在很多不被公众所知的现象,而且这种‘一步登天’的升学道路,并不真的有利于学生的成长”。

  在教育部公示的2013年获得高校保送资格的考生名单中,广东省的学生共685名(含外国语学校推荐280名),包括省级优秀学生、各类奥林匹克竞赛、单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在内的16个项目。而从明年开始,保送生资格也将瘦身。

  根据《关...

与天津2014高考加分政策相关的高考改革

2014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 2014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2014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2014年高考,山东9类考生享受高考加分,分别为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投档见义勇为学生:享受加10分或20分优惠符合条件的体育特长生:加10分投档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享受加20分优惠奥赛或科技竞赛类获奖学生:加20分投档烈士子女:低于调档分数线20分内的可投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或服役期间获相关荣誉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加10分或20分投档优惠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低于调档分数线10分内的可投档少数民族考生:低于调档分数线10分内的可投档。

  2014高考频道精心推荐:

  山东2014高考信息汇总频道

  2014全国高考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4年全国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

与天津2014高考加分政策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4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 2014浙江高考 2014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频道根据《2014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实施意见》为您提供2014年浙江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信息,希望对您有用!祝您考试顺利!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6月6日,下同)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④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⑤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奖获证者,按《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4.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校,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填写《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并在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向报名确认地考试招生机构提供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高考报名结束后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加分证书或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6月6日。此后获得的证书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

  体育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体育管理部门负责,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

2014年河南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 2014河南高考 2014河南高考加分政策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2014年河南高考招生办法通知已经发布,其中公布了2014河南高考加分政策,以下为详细信息!

  47.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入选国家“****”和省“****”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烈士子女。

  48.下列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其中第7、8项不限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6)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统测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全省统一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49.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

  50.第47条、第48条、第49条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审核,并经省、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及学校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51.报考军队院校的飞行与指挥专业,经政审和招飞检测合格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投其他类别院校(专业)不再享受加分。

  52.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及对口招生、专升本)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如果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省外高校对...

2014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 2014湖南高考 2014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以下2014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三种类型加分调低或取消

  2011年出台的《湖南省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于2014年高考起正式实施。《调整方案》对原加分政策作了较大调整。体育类、艺术类、中学生学科竞赛类三部分考生的高考加分均有下调,部分政策取消或调整。

  体育类今年还取消了市州级体育比赛加分资格。

  调整省级体育比赛获奖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定为教育部明确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取消我省自定的健美操、网球、体操和定向越野等4项。

  “三独”、艺术特长生不再加分

  2013年,湖南在《调整方案》基础上对部分项目作了进一步调整,从2013年秋季高一新生入学开始适用,即2016年高考起开始实施。

  取消:参加“三独”比赛获奖加分项目。

  调整: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或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或5分的优惠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使用,调整为仅向我省高校投档时使用。

  降低分值:降低体育各加分项目5分分值,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同时,认真规范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明确高水平运动员各方面的报考条件,通过严格按条件录取和严格执行公示、备案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

  其他项目调整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限篮球、排球、足球主力队员,下同)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6名

  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

  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省“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

  中学生学科(数、理、化、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微博]电脑制作活动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学生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学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学生

  2014高考频道精心推荐:

  湖南2014高考信息汇总频道

  2014年全国各省市高考查分网址及方式汇总

...

2014西藏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高考 2014西藏高考 2014西藏高考加分政策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最新《2014年西藏普通高考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公布,高考频道小编第一时间为您提供2014年西藏高考加分政策等相关信息:

  一、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被评为西藏自治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限西藏自治区内评定的),加10分;

  2.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须出具西藏自治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材料,限西藏自治区内评定的),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

  4.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7.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8.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9.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下列奖项者,加20分(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

  (3)“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

  (4)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5)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6)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10.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并经自治区体育局认定,限在西藏所属中学就读的),加20分;

  11.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2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学院、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30分。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

2014山西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高考政策 2014山西高考加分政策

  以下2014山西高考加分照顾政策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的,希望对您2014年高考有所帮助!

  11月22日,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出 《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自2014年起执行。通知规定,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实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

  《通知》显示我省高考规定加分项目包括国家规定项目和省规定项目,其中,国家规定项目包括: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且为应届毕业的学生,高考成绩增加10分。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增加10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一级运动员 (含)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加20分,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加5分。省级优秀学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城市退役士兵考生,高考成绩增加10分;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考生,高考成绩增加20分。

  高考频道精心推荐:

  山西2014高考信息汇总频道

  2014年全国各地区异地高考政策信息汇总

...

2014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 2014贵州高考 2014贵州高考加分政策
2014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

  2014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用!

  2014年贵州高考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总分加2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总分加2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获前六名的,总分加20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获前六名的(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是秩序册、成绩单册),总分加20分。

  (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等八个项目之一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通过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并认定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考生,总分加10分。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贵阳市(三县一市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省内高校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所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总分加10分。

  2.侨眷考生,总分加10分。

  (五)对在我省三个自治州所属各县(市)及少数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连续工作或任教十五年以上的汉族干部、公办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其子女高中阶段在上述地区就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审查公示后,考生报考第二批本科省内高校,总分低于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的,且所报考的省内高校投档线为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向该省内高校提供该生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凡已调离上述地区或其子女高中阶段未在上述地区就读的,均不得享受此项政策照顾。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地级(含)以上表彰的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