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报考天津市2023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注意!关于天津市2023年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已经整理在下文了,对各位报考会很有帮助!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供天津考生参考阅读。
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考生不得与本市监狱系统在职的警察、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
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或者录用资格。
3.如何理解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录机关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或取消录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如何理解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本条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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