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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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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笔试时间为4月21、22日。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天津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天津市2018年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在全市统一开展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工作(以下简称“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选任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选拔优秀村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的范围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以上(或任职满一届)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

  选拔优秀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的范围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选拔优秀村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的,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熟悉农村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群众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工作能力。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任期内本人或所在村获得过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4.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74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选拔优秀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的,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熟悉社区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工作,具有创新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建设的实际工作能力。

  2.热爱社区基层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人选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选任职位

  本次选任的职位为各区乡镇(街道)机关科级以下职位,共46个,具体职位见《2018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2018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任的程序

  选任工作结合201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

  (一)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于3月20日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考公告。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hrs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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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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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笔试时间为4月21、22日。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8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我市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工作,各级党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72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64名。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发布招考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于3月20日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考公告。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hrss.gov.cn查询。

  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

  二、招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至2000年3月26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报考人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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