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民如果需要办理,需要携带的申请材料如下:
1、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和翻译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本市居民在境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须提交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给大家提供的护照办理流程相关资料,欢迎参考!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①户口簿;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③工作证(退休证);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姓连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
去到上海或者在上海办理护照,由哪些地方是可以办理的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提供给大家的上海护照办理地点相关信息,欢迎参考!
办证地点
浦东民生路1500号,地铁2号线坐到上海科技馆站,3号口出站走路也只要10分钟不到的样子,路上有明确的指示牌。这个是出入境管理局的总部,分部有不少,建议大家如果时间不急的话还是去分部办的比较好。 分部地址如下:
分局 单位地址(总机) 接待室地址(电话) 接待时间
浦东 丁香路655号 丁香路655号
(28945077)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长宁 古北路788号(62906290) 古北路788号
(62193808)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黄浦 延安东路147号(63280123) 延安东路147号
(63280123*33562)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卢湾 建国中路22号(64735330) 建国中路22号
64735330*35533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徐汇 天钥桥路901号(64868911) 天钥路901号
(64868911*37225/37226)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静安 胶州路419号(62588800) 胶州路419号(6258880*38366/38388)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普陀 大渡河路1895号(52809966) 大渡河路1895号(52809966*49436)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闸北 天目中路578号(63172110) 天目中路578号(63172110*41033)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虹口 闵行路260号1号楼213室(63242200) 闵行路260号1号楼接待大厅(63242200*32326)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杨浦 平凉路2049号(6543100) 平凉路2049号(65431000*31277)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闵行 银都路3700号(34074800) 莘建东路201号
(34120844)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宝山 盘古路588号(56608111) 盘古路588号(56608111*30520/30298)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嘉定 塔城路东路400号(59995000) 嘉戬公路118号
(69989125)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松江 松江中山东路290号(57823618) 松江中山东路292号(57838254,57823618*66173) 周一至周六
8:30—16:30
...【编者按】
新版护照有哪些特点
一、领取护照后尚未出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之内丢失护照的,在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均不改变的情况下,可凭"挂失声明"直接申请补发护照。如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有变化,需凭国外邀请信及"挂失声明"重新申请办理。
二、领取护照后尚未出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后丢失护照的,需按重新申请护照办理。
三、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的,可持本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主要指要国外的身份证、居留证、注册的学生证、就职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四、在外埠丢失护照的,可持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先在《首都公安报》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后,再申请补发护照。
五、在国外丢失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入出境证件回国的,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入境证件及有国外的身份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六、丢失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出国前系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申请办理。
如何办新版护照
对于新版护照的办理,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新版护照的办理更加便捷。
1、就近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可凭本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免费领取统一式样的申请表,而不必再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去领取。实行这一做法后,申请人手中原留存的旧式申请表仍可继续使用。出国申请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统一受理。
2、申请手续简化。申请人办理申请出国的手续,由原来填写并提交一式两份申请表,改为只提交一份申请表。下列申请人申请出国探亲访友,可免交境外邀请材料和邀请人在国外的居住证明: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及随父母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侨办或市侨办签发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的。
未满14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其出国的证明,免交所在学校或派出所签署的出国意见。
所持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人可免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出国意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换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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