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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多年来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人才。现设有12个教学系部和成人教育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500余人。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学校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5.9万平方米,办学实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并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十一五”时期,学校将努力建设发展成为具有鲜明学科特色优势的“城市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置由主管院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和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09年招生计划。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