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即将到来,备考时不要忘了多多关注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希望对考生们能有所帮助。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于2014年3月18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并公布施行。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报名资格规定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情况,经广泛征求卫生计生、教育、中医和军队系统相关部门意见医学|教育网整理搜集,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基础上修订形成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共9条,对试用机构、试用期考核证明、报名有效身份证件、报考类别和学历审核进行具体界定,增加了操作性,分类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核心内容是学历审核,将2006版中散在各条目中的学历审核内容进行了归并医学|教育网整理搜集,按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中职以及成人教育、西医学习中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国外学历等内容分别列款表述。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对于和以前政策有调整变化的条款设定了政策执行的时间缓冲,确保既规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公布将对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提高医师队伍素质起到重要作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