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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宁夏第一所独立学院,在“2019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中位居第195名,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普通本科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332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八条 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学历证书,院校名称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学院分省分专业计划分配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实际、考生对学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学院原则上各专业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三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三)宁夏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排位办法: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同时考虑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级差,各专业之间级差为1分。

  (四)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宁夏体育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

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6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部标代码:13325)

  第四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七条 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二)录取原则。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

  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同时考虑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级差,各专业之间级差为5分。

  (三)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已录取的新生,在进校三个月内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复查;凡发现高考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入学资格);对触犯国家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通知书并告知本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六)学院根据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生源地招办同意,可对生源计划、招生专业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奖助制度

  第十二条 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另外,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学生特点专门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另外,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

  第六章 学费标准

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广州新华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州新华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新华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中国医学数字教育项目示范基地学校,现有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新华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新华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新华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0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19号;邮政编码:510520。

  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路248号;邮政编码:5231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新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市、区)的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

2016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部标代码:13325)

第四条 学校校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七条 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 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

2012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 新华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部标代码:13325)

第二条 学校校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学院各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第七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八条 录取规则:

(一) 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二)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情况,按照录取计划数由高到低录取。若报考同一专业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学院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文史优先录取文科综合成绩较高者,理工录取理工综合成绩较高者,若文理科综合成绩相同,学院将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之差,各专业之间级差为:5分。

(三)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已录取的新生,在进校三个月内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复查;凡发现高考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入学资格);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通知书并告知本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六)学院根据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生源地招办同意,可对生源计划、招生专业做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000元至400元不等,专门用于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另外,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学生特点、专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并积极争取各类助学金。另外,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学费及住...

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宁夏大学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与2015年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有生物科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学校主要办学地点为贺兰山校区、怀远校区、文萃校区、金凤校区和中卫校区等,其中中卫校区地址为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

  宁夏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或“省份”)招生,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学校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宁夏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三条 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宁夏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宁夏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宁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宁夏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宁夏大学2022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及报考要求),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宁夏大学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第九条 宁夏大学对进档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即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排位规则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

高考2012:2012广东高考招生简章: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高考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0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广汕一路721号;邮政编码:510520    (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邮政编码:5231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2012年共有23个专业招生,其中: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和药学4个专业安排在广州校区就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税务、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艺术设计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和公共关系学19个专业安排在东莞校区就读。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在广东省内招生的各专业在第二批本科B类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022年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坐落于历史名城固原市,是宁夏首所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学校,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宁夏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5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八条 校 址:古雁校区位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区学院路,文苑校区位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文化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具体负责中职升本科、专科升本科、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和来源计划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依据国家、地方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报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规划处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发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认可政策

  1.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专业考试、测试和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允许或委托的高校或职业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测试成绩。

  3.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综合考试、测试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各专业学生外语类公共必修课只开设《大学英语》课程。

  3.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3B及以上等级。

  4.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

  5.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7CM,女生不低于158CM。

  6.公费师范生、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招考规定的宁夏籍优秀高中毕业生。

  7.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印发《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2000)10号]文件精神,报考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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