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宁波海关2018年国考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宁波海关关于明确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nbhgrjc@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格式:“××确认参加宁波海关××职位面试”,邮件内容见附件1;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调剂审核通过的人员待确认后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2月2日17时前传真至0574-89092388或发送扫描件至nbhgrjc@163.com,同时将原件寄送我关。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关于邮寄资格复审材料。
请考生于2018年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宁波海关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4.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
6.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在报名推荐表上院校意见栏内注明培养方式及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3)、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