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高考安徽工业大学招生计划,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徽工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0);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59号(佳山校区)、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马向路(秀山校区)。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安徽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工业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最终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 学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的100%-120%的比例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本科专业分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且选测科目要求等级“双B”以上;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限定其他录取条件如下:
(1)对于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