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漏检检讨书 篇1
尊敬的领导:
我是建材厂厂长、法人代表。5月4日早8时许,我厂矿山作业现场山顶发生一起滑坡事故,造成正在山场顶部作业的三名职工随滑坡一起滑下,不幸遇难。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和现场勘查,认定为生产责任事故。作为建材厂厂长、法人代表,我个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事故经过和原因
5月4日,上午7:30分左右,我厂职工上山场顶部准备清理5月3日17时爆破形成的浮石。8时许,先进入距山下50—60米处的作业面进行清险石作业。站在山顶部,向下挥手示意要进行清理浮石作业,当山下铲车离开采石作业场地30余米时,突然发生山体滑坡,、、随滑坡滚落山下,造成、两名职工当场死亡,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事故发生后,我立即赶往现场,一面安排本厂职工抢救伤者,一面向矿山所在地白清乡工业办、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封闭了事故现场。市区安监局领导同志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了事故调查工作组,指挥事故抢险工作、安抚家属和共同研究善后处理工作。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认定此次滑坡事故为生产责任事故。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过深刻反省,造成滑坡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滑坡源位于我厂西侧山顶部位,薄层状石灰岩体风化严重,山坡角度超过60度以上。事故发生前一天(5月3日)17时左右,我厂在该处实施了爆破,外加受当晚雨水侵渗,滑坡源处岩体处于不稳定状态,这是导致滑坡事故的重要原因。
2、当日早8时许,三名遇难职工在滑坡岩体上部站立,并在作业面处理浮石,触动了本来不稳定的岩体,是导致滑坡事故的外在诱因。
3、工作中,由于我的原因,造成了企业安全管理方式粗放,相关安全制度落的不实,操作规程执行不细,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特别是在天气等外界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缺乏应有的警觉,最终引发了这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市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酿成了人间悲剧,我们既痛失了三名好工友、好伙伴,也带给遇难者家属莫大的痛苦,对此,我愧疚万分,深深悔责。
二、认识和教训
面对着无可挽回的生命,我们心情十分沉重。在事故善后处理的过程中,每当我面对老年丧子、中年丧夫和幼年丧父的痛苦与悲哀,我就感到心如刀割,无地自容。面对血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导致事故的必然结果,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懈怠;面对痛苦的回忆,我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及时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防止事故的根本方法;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是防止事故的得力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是防止事故的有力保证。面对惨痛的代价,我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主题,是企业一切工作的中心,是企业经济工作的基础,是企业存在发展的前提。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不遗余力地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才能远离安全隐患、才能远离事故、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血的教训犹如当头棒喝,使我猛醒。在我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的同时,举一反三,查找事故教训,我感到:作为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科学而详细的开采计划、开采方案,必须定期对开采范围、开采方式、采石作业面环境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