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定作承揽合同”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在当代社会法律观念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在日常的生活或者工作中都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时注意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或欺诈行为。您能否做出一份标准的合同?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定作承揽合同”,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定作承揽合同【篇1】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项目木制作产品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总价款:¥:元
其他相关费用:□送货费元□安装费元□测量、设计费:元
□其他费用:元
总计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元(包含税费)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双方封存样品一致,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木制品制作企业主要材料采购规范》(MG-2-20xx)
2.《木饰面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3-20xx)
3.《木质门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4-20xx)
4.《固定家具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5-20xx)
5.其他
二、定作设计
□承揽方设计
1.承揽方应依据定作方需求,在前将设计图纸一式两份交定作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2.经双方同意方可更改并重新书面确认。更改所造成的责任(延期交货、安装和费用增减及损失),由更改方承担。
3.承揽方对设计方案提出保密要求的,定作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定作方设计
1.定作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设计图纸交付承揽方,双方办理图纸的交接签认手续。
2.定作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承揽方后日内,承揽方应当进行检查复核。承揽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书面回复。
3.承揽方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设计要求不合理,应当立即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予以答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定作方应支付%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定金。
2.%尾款计人民币(大写)(¥元),定作方于验收结束后天内支付。
3.约定收款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四、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