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深入了解“宣传工作的通知”不妨先来阅读这份详尽介绍,看完本文您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参考意见。在单位的平日工作中,常常会和公告通知打一此交道。公告通知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1
静财信〔2014〕 号
静宁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财政局2014财政信息宣传
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及股室:
现将《财政局2014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静宁县财政局2014年5月日
财政局2014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广泛宣传报道财政改革发展动态,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财政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注重宣传内容的政策性和影响力,坚持正确导向,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快速、及时地收集、编写和报送信息,确保财政信息的时效性。
第二章考核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考核对象: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及股室
第四条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财政部门的决策部署情况;
(二)准确把握财政工作重点,反映在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三)及时反映财政工作动态,特别是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
(四)领导和社会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
第三章主要任务和报送方式
第五条主要任务
根据《平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县(区)财政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通知》(平财信[2014]3号)文件要求,确定我局2014年财政信息任务96条(篇),其中调研类和问题建议类信息不得少于67条(篇)。局属各单位及股室分别每月报送财政信息至少1条(篇),全年报送调研报告至少2篇;各乡(镇)财政所季度至少报送财政信息1条(篇),全年报送调研报告至少1篇。
第六条报送方式
(一)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备案制度,由信息管理股统一备案。向信息管理股报送的财政信息、调研报告的,由信息管理股负责统计备案;自己在其他媒体刊物发表财政信息、调研报告的,由本人负责向信息管理股报送刊发报刊杂志的复印件登记备案(自刊发之日期起10内报备)。
(二)向信息管理股报送的财政信息、调研报告,要统一使用财政局财政信息报送单拟稿后,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由信息管理股登记备案后编发。
第四章评比考核
第七条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股室)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计划,营造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信息管理股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考评制度。凡没有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和不按时报送市
局约稿等重要信息的,本单位及本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优选先。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九条按照发表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