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个人年度计划【篇1】
一、健全完善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宣传信息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以创建办为中心,横向连接区八大工委,纵向延伸到各街道、乡相关责任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网络。区创建办设立宣传信息组,具体负责我区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整体部署;负责协调区内外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负责编辑《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并向首都文明办、媒体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镇文明区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典型;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编辑上报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统筹推进宣传信息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单位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海淀区有关文明创建重要决策的部署、措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2、围绕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的中心任务,把握首都文明区创建标准,结合“做文明有礼北京人”活动主题,开展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摩文明、网络文明六大文明行动的情况。
3、上级领导在所在单位调查研究、指导组织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落实情况。
4、各单位及干部群众对文明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与文明区创建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情况,包括重要的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社情民意等。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在对口上报信息时,同时报区创建办。凡工委或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重要社会动态等重点信息,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区创建办。报送途径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或拨打宣传信息组电话。
(三)建立信息需求预约制度
按照首都文明办有关宣传信息工作要求,区创建办将以《宣传信息约稿通知》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把所需宣传信息材料报送区创建办,经创建办筛选、整理、加工后报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建立宣传信息考核奖惩制度
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情况须及时向区创建办报送,每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实行宣传信息计分考核办法,对宣传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宣传信息被区(含区)以上宣传信息部门采用的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为:每上报1条信息计1分,被区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5分,综合编辑1条计2分;被市委、市政府和首都文明办信息刊物或市级媒体采用1条计20分,综合编辑1条计10分;被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40分,综合编辑1条计20分;1条宣传信息内容同时被多个刊物或媒体采用按分计算;首都(含部门)、市、区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计50、40、30分(同条宣传信息内容多次被批示,以分计算)。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也按上述标准计分。
每月对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印发各单位,同时将统计结果报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半年和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得分前3名的工委,前5名的部门、街乡镇和信息工作者,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单位文明区创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工作突出的,也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