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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晋中市寿阳县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为寿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6个单位22个岗位43个名额(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9个名额)。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寿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说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本次报名截止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到本次报名截止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3、2014年以来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到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就业且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现仍在职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