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诚信办学,实事求是地做好招生工作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齐鲁医药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825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西过境路246号(邮编:255213)
第六条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七条 批准时间:1999年3月(专科)、2008年4月(本科)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
齐鲁医药学院始建于1995年,2008年资产重组后,现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有高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于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万杰医学院正式更名为齐鲁医药学院。学校坚持办学的社会公益性,连年加大办学投入,育人环境大大改善,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核心价值体系培养学生全面素质,适应“新常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学校以“允理允能、精益求精”为校训,以“施优教服务人民”为办学根本宗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三个相信”的学生教育观(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向善的、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可塑的、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够成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临床医学、护理学为基础,以医学影像、药学为特色的应用型本科医学院校。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社会培养矢志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学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830.4亩,建筑总面积43.9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万余人,教职工867人,其中专任教师65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30人。自建校以来不断加大办学投入,现固定资产9.7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07亿元。学校建有医学基础、护理、口腔、药学、影像、临床6个实验中心,共有解剖、微免、生物、化学、物理等219个实验室,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实验室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有65个多媒体教室,5个语音室。学校建有19层的图书信息楼,图书馆藏书110.1万余册,馆内拥有可供千人同时阅览的电子阅览室,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并装有清华同方CNKI系列数据库及万方、维普等20个电子资源库。学校建有信息网络中心,内部管理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学校建有3层多功能餐厅,可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2011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 “山东省高校伙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自建立以来,坚持面向社会需求设置专业,现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药学、康复治疗学、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