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公务员报考,需要满足哪些报考条件?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山西公务员报考条件”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2016年山西公务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1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3月2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招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4年、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参加山西省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2016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3月底前取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鼓励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人、农民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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