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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大同选调生招聘体检通知

山西大同选调生体检通知 山西大同选调生考试

  本文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山西大同选调生招聘体检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更多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8日。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6:30。

  报到地点:市工人文化活动中心门前广场(雁北宾馆北侧)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按时报到。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同步开展,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地区人选缺额的,从同地区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352—603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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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同市

与山西大同选调生体检通知相关的三支一扶

2017年山西大同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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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山西大同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大同市2017年度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8日。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6:30。

  报到地点:市工人文化活动中心门前广场(雁北宾馆北侧)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按时报到。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同步开展,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地区人选缺额的,从同地区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352—6037307

  中共大同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0日

  附件1:《2017年大同市选调生考试总成绩》

  附件2:《2017年大同市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与山西大同选调生体检通知相关的选调生

山西大同2016年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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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2016年度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6年8月6日。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6:30。

  报到地点:市工人文化活动中心门前广场(市委北侧原雁北影剧院)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按时报到。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8月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地区人选缺额的,从同地区同类别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只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352—6037307

  附件1:2016年大同市选调生考试总成绩

  附件2:

2016年山西忻州选调生体检考察工作通知

山西选调生体检公告 山西选调生体检名单 选调生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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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忻州市拟选调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公告

  根据《2016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忻州市拟选调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录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2016年8月3日。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7:00。

  报到地点:忻州市委组织部四楼会议室(忻州市长征街21号)。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按时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5、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8月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50—3902086

  附件1:2016年忻州市选调生考试总成绩

  附件2:2016年忻州市选调生考试体检对象名单

  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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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桂林选调生体检通知

桂林选调生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体检栏目讯:2014年桂林选调生体检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桂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具体名单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的2日内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及集中地点

  1、报到时间: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早上7:00

  2、报到地点: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桂林市中山北路14号)门口集中,市内可乘1、2、18、99、100路公交车到凤北路口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改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做好我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22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体检。

  四、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采血、B超检查完成后方可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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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选调生体检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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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2018山东选调生体检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2018山东选调生体检工作通知

  为做好山东省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时间。6月6日前完成。各市具体体检时间,近日将陆续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体检工作由各市统一组织。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除有特殊情况并经所报考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外,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1、考察时间。考察工作于体检结束后进行,原则上6月14日前完成

  2、考察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等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发现有违规入党、档案材料造假、考生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独立学院、高考移民等情形的,一律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并按程序将有关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察程序。主要包括:发布考察预告、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与考生面谈、考生签订《承诺书》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三、确定并公示拟选调人选

  各市按照核定的选调计划,在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确定拟选调人选时,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民主测评评价等次定为“较差”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将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县(市、区)组织拟选调人选进行网签。

  公示后,拟选调人选如有放弃的,须向所报考市选调办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无故放弃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因个人放弃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属实导致不能录用而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递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对考察体检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所报考市选调办,联系电话详见报名网站。

2014梧州考录选调生体检通知

2014梧州选调生体检时间 2014梧州选调生体检名单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4梧州考录选调生体检通知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梧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 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工作进入体检环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考察情况,确定《2014年梧州市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如有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考生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同一职位考察良好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14年8月1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31日18:00时前到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地址: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9楼920室)领取体检通知。联系电话:0774—6021841。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体检通知。同时,请携带《就业协议书》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费约300元(如需复检,复检费用另计)。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梧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对象名单.xls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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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选调生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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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青海选调生体检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体检公告

  根据《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工作公告》有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体检,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6年8月9日(星期二)到西宁宾馆(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8号)2号楼2215房间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

  联系电话:0971—8482474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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