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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山西工商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山西工商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山西工商学院二0一六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2.学校代码:13691

3.学校地址:

龙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北格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性质:民办

7.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

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专业和旅游管理(酒店经理方向)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3.我校无预留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当年招生使用。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有关规定统一投档后,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联)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6.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7.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8.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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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山西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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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山西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2.学校代码:13691

  3.学校地址:

  龙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北格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性质:民办

  7.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

  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专业和旅游管理(酒店经理方向)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3.我校无预留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当年招生使用。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有关规定统一投档后,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联)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6.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7.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8.对于进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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