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经公布,山西师范大学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和调剂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山西师范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研考[2019]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
(一)坚持科学选拔。以“为国选材、立德树人”为宗旨,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对综合素质考核制定科学的评判标准和规范的评判规则,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强化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堵塞失职失责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和切断一切有违公平公正选拔人才的行为。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宣传、保卫、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党办、校办、纪委(监察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计财处、设备处、后勤处和校医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全校的硕士生复试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若干工作组。
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的相关政策,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研究生院在学校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硕士生复试的各项工作。
(三)各硕士生招生学院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及各学位点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