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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院校名称: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892(全国招生代码)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
运城校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庙风西路34号
太原小店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十四号线南街
太原胜利桥校区:太原市兴华街北环2号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的姓名及职务:闫顺茂 院长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原则:
1、坚持“立足山西,面向全国”的办学原则。
2、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规模、近期毕业生需求情况、3至5年社会各类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参考2017年分专业招生人数等因素。
3、适度控制热门专业的招生人数。
(二)办法:
1、根据第一、二原则确定学院招生总规模。
2、根据第一、三原则确定省外规模及专业分布。
3、根据第二、三原则确定三校区各系、各专业规模。
三、对外语的要求: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
五、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区、市)招办的规定执行,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择优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三)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1、对报名转入我院的每个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方法为:(1)毕业的中专学校提供在校成绩单,成绩要求合格(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要求合格。两项成绩均合格者可录入我院。
2、录取专业时,根据三二分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3、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