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排期表(Visa Bulletin)包括亲属移民排期表和职业移民排期表,现在还分为裁定日期表和递件日期表。移民美国排期表由美国国务院负责,每个月中旬更新下个月的排期表,新公布的移民排期生效日期是下个月第一天(比如05年9月12日公布移民排期,那么生效日期就是05年10月1日)。下面,出国留学网为大家详细介绍移民美国排期表。
2015年11月亲属移民美国排期表
F1:2008年02月22日——(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2014年05月15日——(美国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2009年02月08日——(美国居民成年未婚子女)
F3:2004年06月15日——(美国公民已婚子女)
F4:2003年03月01日——(美国公民兄弟姐妹)
移民美国排期表一变二是怎么回事
从2015年9月开始,不管是亲属移民类别还是职业移民类别,美国国务院网站上显示的下月移民排期表都由原本的一个“排期日(Priority Date)”表格变成分别显示“可以提交申请的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和“绿卡最终审批的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的两张表。10月14日,美国移民局就移民排期表“一变二”发布官方解释,厘清表格涵义和移民申请步骤。
在移民局给出的官方解释中,一个“排期日”变成两个,申请人可以根据“可以提交申请的日期”提交身份调整申请材料,根据“绿卡最终审批的日期”确定自己的绿卡进入最后审批步骤,很快能拿到手。从2015年11月开始,如果移民局发现本财年某类签证的申请人数少于签证名额,移民局将在签证排期表信息网页宣布,申请者也可以根据“可以提交申请的日期”表格调整申请计划。
移民局在解释中重申,移民局每月发布移民排期表,以潜在申请者个人的“排期日”为基础,告诉他们名额有限的移民签证什么时候“可申”(Availability);解释指出“排期日”一般指绿卡申请者的亲属或雇主可以为申请者递上移民签证申请的日期;如果该签证同时附带工作许可,那么向劳动部递交工作许可申请也在这一天。“可申”则指的是符合条件的移民签证申请者可以开始进行两张表所代表的移民申请最后两步其中之一。
两份排期表中,申请人可以根据“提交申请的日期”提交I-485身份调整表格,而“绿卡最终审批的日期”则意味着受益人很快将拿到正式绿卡。提交了I-485表格,受益人就不用像持H-1b工作签证时那样只能为一个雇主工作,而是可以跳槽、兼职,也可以申请“返美证”,回国度假或出美国玩再回美也不必重新签证了。
2015年9月9日,美国移民局第一次以“两张表”的形式公布了10月移民排期,使得许多“排队”等绿卡的申请者有资格早提交身份调整申请,获得各种“利好”;并表示这是2014年1月奥巴马所宣布简化移民系统的具体措施。然而,9月25日,美国国务院居然在移民排期网站上修改了已经公布了半个月的移民签证排期表,新表的EB-2类移民签证“可以提交申请日期”大幅倒退,这使得许多在这半个月内提交了身份调整申请的申请人浪费了律师、医疗费用,大受打击。与之相关的多个“官司”都在进行当中。
美国移民局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