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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中高职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招委会,有关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具有广东特色、适应发展需要、基本达到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2016年,我省继续开展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专业;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衔接,构建横向衔接、纵向贯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为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目标
通过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相关对口专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为广东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经过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获得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经过高职学段学习,掌握相关专业高技能人才所需的专业知识,取得相应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并获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通过申报、征求有关院校意见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确定了49所高职院校与178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对接,开展试点工作。相关试点院校、试点专业名单(含专业代码),以及试点高职院校2019年相应专业招生指导性计划详见附件。
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做好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试点专业招生规模应不少于高职院校对口专业2019年招生指导性计划的3倍。其中省属试点中职学校的招生生源以欠发达地区为主,珠三角地区试点中职学校招生生源按照《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各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职〔2008〕32号)要求,安排不少于30%的招生指标专门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就读。
试点高职院校招收对口专业学生的招生计划...